本报讯 记者赫巍利报道 日前,记者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,近期一些市民对“商转公”等问题进行了相关咨询,沈阳公积金工作人员进行逐条整理后,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相关解答。
问:我现在名下有两笔贷款,一笔商贷和一笔公贷,如果我把公贷结清,是不是就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来偿还商贷了?
答:是的。如果您的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,是可以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来偿还商业贷款的。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商贷还贷额度(含当年提前部分还款额)。
问:顺位抵押办理商转公后,还剩余一部分商贷,可以继续提取公积金吗?
答:可以。您可参照偿还组合贷款商贷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办理。
问:我在北京有公积金贷款,可否在沈阳公积金窗口申请提前结清北京的公积金贷款?
答:可以。沈阳公积金中心现已开通“跨省通办”业务,其中包括“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”,您可以到沈阳公积金“跨省通办”窗口申请办理此业务。
问:我去年办理的公积金贷款,当时按二套房贷利率执行的,今年利率调整后我的贷款利率是多少?
答:2025年1月1日起可执行新的二套公积金贷款利率,调整后的利率为5年以下(含5年)2.775%,5年以上3.325%。